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外籍配偶落户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北京外籍配偶落户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丈夫北京户口妻子外籍户口夫妇有共同房产如何落户?
如果京外一方属于干部身份,在京一方在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解决夫妻分居:
1、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并经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考核同意,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如果京外一方为在职工人,京内一方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不在中央单位工作的居民(申请人),其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 1、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是指申请人因伤、病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部分以上护理依赖者);2、申请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3、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4、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5年以上;
收养法关于北京收养人的条件?
收养人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1.收养人无子女;
2.夫妻经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一方患绝对不孕不育症,年龄均满30周岁,收养子女需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
3.收养人需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合法固定的住所;
北京市收养子女在京入户条件有3条: 1.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与收养人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
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子女被收养后,其亲生父母不能申请投靠已被别人收养的子女在京入户。
在符合上述3个条件后,收养人就可以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领养子女的入户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外籍配偶落户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外籍配偶落户政策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