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人收养子女落户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北京人收养子女落户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北京收养外地孩子落户?
1.收养人的条件: (1)收养人无子女(指收养人从未生育和收养过子女); (2)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3)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收养人只能办理一名养子女在京入户,如解除收养关系,须迁出被收养人的本市户口); (4)夫妻经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一方患绝对不孕(育)症,年龄均满30周岁,收养子女须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夫妻年龄均满35周岁以上,收养子女须确立收养关系2年以上; (5)无配偶无子女的男性、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收养有生父母子女或收养社会***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收养关系须确立2年以上,并共同居住生活2年以上;其中无配偶无子女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6)收养人须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固定合法的住所,身体健康,具有教育抚养子女能力; (7)1992年4月1日前,收养在本市捡拾的弃婴,并确立收养关系1年以上; (8)夫妇共同收养子女后离异,收养的子女判给一方抚 养要求入户的,不受男性收养女性年龄相差40周岁的限制; (9)父母为合法夫妻均双亡,由在京的(外)祖父母抚养,且外省市无同等亲属,并确立监护关系或经公证的申请入户地居委会、村委会、(外)祖父母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监护证明; (10)父母及(外)祖父母均已死亡,由在京亲属抚养,且其外省市应无同等亲属,确立收养关系3年以上,并共同居住3年以上; (11)收养本市***机构抚养的孤残儿童,收养人不受无子女或只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年龄不能超过18周岁; (12)确立收养关系以办理《收养证》或办理收养公证时间为准。
2.送养人的条件: (1) 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是指生父母有残疾、患严重疾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经济生活极度困难,没有能力抚养子女的); (2)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孤儿的监护人或社会***机构;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子女被收养后,其亲生父母不得再申请投靠已被收养的子女在京入户。符合以上条件可申请入户收养法关于北京收养人的条件?
收养人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1.收养人无子女;
2.夫妻经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一方患绝对不孕不育症,年龄均满30周岁,收养子女需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
3.收养人需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合法固定的住所;
4.确立收养关系以办理《收养证》或办理收养公证时间为准。
北京市收养子女在京入户条件有3条: 1.收养人应年满30周岁,与收养人确立收养关系5年以上;
2.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子女被收养后,其亲生父母不能申请投靠已被别人收养的子女在京入户。
在符合上述3个条件后,收养人就可以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领养子女的入户手续。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人收养子女落户流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人收养子女落户流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