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落户参加高考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北京落户参加高考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有北京户口不在北京上学能参加北京高考吗?
1、按照教育部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2、因此,有北京户口,就足够了,即使不在北京上学,也可以在北京参加高考。
3、但参加高考时,你只能自己去户口所在地县、区教育局招生办(考试中心)报名参加高考。
4、所以建议你提前一年咨询教育局招生办(考试中心),问问他们参加高考报名,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本市户口在外地读书的考生应回京参加高考(含填报志愿、体检)。
1、在京外读书的北京户籍考生均须回京按文史类或理工类参加高考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2、在京外读书的北京户籍考生原则上选择北京试卷应试。
3、在实行“新课程”教学省市(天津、重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就读的考生如坚持选择非北京卷应试,须选择教育部考试中心针对“新课程”命制的、与北京市高考科目设置方案相同的科目试卷,即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其考试实得分数即为在京招生录取的分数依据。
4、在实行“新课程”教学省市就读的北京户籍考生,须按照要求认真地做出自己的选择,报名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报名点审核汇总后报所在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结束后,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将《在京外读书的北京户籍考生回京参加高考应试“新课程”试卷的考生名单》报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5、从2006年起,在京外读书的北京户籍考生回京参加高考均须选择北京卷应试。 三、因公集体长期在京工作的外地职工及其子女申请在京借考, 应由现工作单位征得所在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及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在京借考。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把借考名单报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考试结束后,由接受借考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把借考考生的试卷及全部材料密封,通过机要部门于6月9日(以邮戳为准)寄往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可以的
本市户口在外地读书的考生应回京参加高考(含填报志愿、体检)。
1、在京外读书的北京户籍考生均须回京按文史类或理工类参加高考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2、在京外读书的北京户籍考生原则上选择北京试卷应试。
3、在实行“新课程”教学省市(天津、重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就读的考生如坚持选择非北京卷应试,须选择教育部考试中心针对“新课程”命制的、与北京市高考科目设置方案相同的科目试卷,即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其考试实得分数即为在京招生录取的分数依据。
4、在实行“新课程”教学省市就读的北京户籍考生,须按照要求认真地做出自己的选择,报名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由报名点审核汇总后报所在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结束后,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应将《在京外读书的北京户籍考生回京参加高考应试“新课程”试卷的考生名单》报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5、从2006年起,在京外读书的北京户籍考生回京参加高考均须选择北京卷应试。 三、因公集体长期在京工作的外地职工及其子女申请在京借考, 应由现工作单位征得所在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及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在京借考。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把借考名单报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考试结束后,由接受借考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把借考考生的试卷及全部材料密封,通过机要部门于6月9日(以邮戳为准)寄往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落户参加高考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落户参加高考政策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