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烈士遗孀落户北京政策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烈士遗孀落户北京政策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北京退休职工遗属补助标准是多少?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一) 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
(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北京市遗属补偿标准?
1、丧葬费
1995年10⽉1⽇⾄2008年8⽉31⽇期间,企业退休⼈员死亡后发放丧葬费标准为1500元,由社会养⽼保险经办机构⽀付。2008年9⽉1⽇起,厅级及以上⼈员(含经批准享受厅级待遇的离休⼈员)为4000元,其他⼈员为3500元。丧葬费包⼲使⽤,节约部分归亲属所有,超⽀部分亲属⾃理。(1995年之前的按照原陕劳险发[1986]138号规定执⾏,已经没有实际意义)
2、遗属⽣活困难补助
2000年1⽉1⽇⾄2008年8⽉31⽇期间,企业退休⼈员死亡后,符合供养条件的遗属⽣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每⽉130元。2008年9⽉1⽇起调整为:农业⼈⼝遗属每⼈每⽉230元,⾮农业⼈⼝遗属每⼈每⽉280元。
北京市的遗属补偿标准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北京市实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来确定的。具体标准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方面的内容,以及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补偿标准。由于具体情况和法律的不同,补偿标准会有所差异,建议咨询法律专业机构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帮助。
北京的遗属补偿标准主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北京市死亡伤残赔偿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这些法规,北京市的遗属补偿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丧葬费:包括丧葬仪式费用、火化或埋葬费用等。
2. 赡养费:包括被侵害人死亡前已支付或应支付给遗属的赡养费用,以及被侵害人死亡后遗属维持生活所需的费用。
3. 抚养费:对于未成年遗孤或无劳动能力的遗属,包括抚养费、教育经费等。
4. 丧失赡养能力补偿金:对于无法继续承担赡养义务的遗属,可以给予合理的补偿。
北京人退休三十年还可以领取遗属钱吗?
北京人退休30年,如果去世了,其家属还是可以领到遗属补助金的。最新出台的职工丧葬遗属补助金是根据职工工作年限计算的,最高领取24个月。职工退休每满一年减领一个月,但最少可领取9个月。也就是说,如果职工退休30年了,去世时家属还是能领到9个月的遗属补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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