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积分落户卖房又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北京积分落户卖房又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房换房影响积分落户吗?
1、不影响的,在该政策实施之前,当事人已经在当地购房,并且符合入户条件的,就可以以购房入户的方式迁入户口; 2、根据《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6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当地购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并且实际居住生活的,就可以购房入户的方式,迁入户口。 《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宁政发〔2004〕140号): 第六条 市区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公安机关受理: (三)在我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我市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1人落户; 每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落户政策。购买二手房时,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迁出其住房后,方可办理交 易和户口落户申请手续,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购房入户申请。
北京共有产权房积分落户加分吗?
感谢您的邀请,北京先后发布《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两项新政出台,意味着北京自今年10月1日起,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同时,已酝酿1年多的北京积分落户政策将于2017年1月1日起试行。这意味着,积分落户即将成为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工作调动之后,又一条落户北京的渠道。
申请积分落户须先满足四条件
根据《办法》,在京申请积分落户必须同时满足4大条件: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无刑事犯罪记录。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
非常感谢题主邀请。
目前《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在发改委网站进行意见征求(时间30天,2020年5月13日到6月12日)。
在上述通知中,继续保持“4+2+7”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框架稳定,4项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和2个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作调整,7个导向指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中有6个从操作层面予以完善。坚持赋分原则不变,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值占主要比例,各指标间赋分原则不作调整。
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指标及分值,目前可参见以往的具体评价办法如下: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如果继续坚持上述评价,您购买了共有产权房,那您就等于有了合法的自有产权住所。因此,根据产权证办理时间,您可以推算住满1年积1分。
所以北京共有产权房,我认为应该是可以给积分落户加分的。
希望上述回复对题主有参考意义,谢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积分落户卖房又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积分落户卖房又买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