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北京落户南京租房政策规定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北京落户南京租房政策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南京市个人租房有什么规定?
  2. 南京群租房管理条例?
  3. 南京人才公寓租房条件?
  4. 如何看待南京租房新规,房东不能擅自进出出租屋,每间房最多住两人这些规定?

南京市个人租房有什么规定?

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含取得在宁就业许可的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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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也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南京群租房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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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投入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包括房屋的使用、鉴定、白蚁防治、建筑幕墙以及危险房屋治理和应急处置等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对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传统风貌区以及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城乡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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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房屋所有权人与使用人、管理人不一致的,使用人、管理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并依法承担房屋使用安全责任。

  房屋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权属不清的,使用人、管理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市、区人民***负责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社会参与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房屋安全重大突发***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经费投入,加强安全管理执法力量。

  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市、区人民***规定的职责,做好区域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市、区人民***建立由住房保障和房产、规划、建设、国土***、财政、城市管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

南京人才公寓租房条件?

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创新类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在单位缴纳社保个税

2、专业技术人才:

  专业技术骨干医师,由卫生局负责认定,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博士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区卫生系统其他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如何看待南京租房新规,房东不能擅自进出出租屋,每间房最多住两人这些规定?

对于很多有房族来说,***出台新的租房相关规定,或许是他人门前雪,事不关己,也无心关切!但从社会问题方面看,实则不然,租房市场的稳定性其实在某一个侧面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社会的稳定性!

近几年,由于各大一线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大幅增加,同时高校毕业生每年数以十万计,租房大军成为城市重要人口组成之一。随着房价的每日飙升,房租也是水涨船高,因此,“群租房”、“合租房”等分摊高额租金的形式十分受市场青睐。多人合租虽然降低了生活成本,却也带来诸多不便,更甚者给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之前一则新闻至今触目惊心,江苏常熟一餐厅员工宿舍失火,造成22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将“群租房”再一次推上风口浪尖。这并不是个别案例,群租房存在诸多潜藏风险,个人财产权、个人隐私、生活舒适度、对周边邻里的影响、火灾风险、对房屋结构破坏所造成的建筑安全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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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的另一关键问题,还在于房子不是自己的!以上种种危险事故造成的根本原因都脱离不了非己物,不珍爱的利己心理。租房群体道德素养不尽相同,房主有设定房租的权限,却难以设定道德标准。相对的,租房者本已奔波异乡,营生不易,其权益更加需要得到保护!近些年来,骗租、房源信息虚***等***行为屡见不鲜,租房市场混乱现象可见一斑。

南京日前出台的租房新政,其政策调整和方案设计具有双方面保护作用。方案中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范本由市房产局、工商局研究制定。(话外解读:合同条款的统一制定,同时保障了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话外解读:租房者在交易过程中没有话语权,多属于弱势方,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对于房主的违约行为缺乏追讨依据,对工作生活造成极大影响)。

方案同时明确,不得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杜绝以分租物业为盈利目的的经营者扰乱租房市场);不得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和***等非居住空间改造出租、供人员居住。原则上,出租房间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每个出租房间居住成年[_a***_]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房屋内部设计和结构被改变可能会造成整栋建筑的安全性破坏,后果不堪设想。另外,不适宜居住的房屋同时存在火灾隐患、不易疏散等危险)房客多了, 房东有权收回房屋

本次出台的租房新规,是市场良性发展的必然过程,不仅在南京,未来全国范围内会逐渐推出适应城市发展的、因地制宜的租房规定,不仅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更佳杜绝了从租房行为上牟利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城市不只属于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它同时属于在这里展开梦想的移民者,共同爱这片家园,首选从遵守城市法则开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北京落户南京租房政策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北京落户南京租房政策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